【特稿】「棺材房」住户:取缔后何处安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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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特稿】「棺材房」住户:取缔后何处安身?
(文汇报) 2024年3月28日
土地与房屋问题一直困扰着香港社会,不少基层市民出於各种原因被迫居住於环境非常恶劣的劏房。谢先生一家三口现居於尖沙咀一间俗称「棺材房」的单位内,三人的活动范围就只有3.5平方米,「只放得下一张碌架床(见图),但这小小的空间,却是我们一家三口的住所。」他坦言,担心「棺材房」被取缔后,自己住不起房屋。关注组织促请政府在取缔劣质劏房的同时,要提供安全网,安置受影响住户,避免有人流离失所。

冀「先立后破」:有合理安置才取缔

迫於经济原因,谢先生不得不选择这样的狭小空间作为一家人的安身之地,「厨房、厕所跟其他住户共用,睡觉的时候,我的妻子和女儿睡在床上,我就在下面打地铺,居住环境肯定是很逼。但我不太觉得:对劏房的环境进行规管,取缔劣质劏房后,就真的能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。」

从事地盘散工的谢先生认为,香港现时仍有一部分人选择居住在这样的板间房,甚至「棺材房」,证明这些人会因为经济等原因,而对这样的单位有所需求,「倘若日后将这些床位也取缔了,业主不再提供这类单位,我们也找不到自己能负担的单位,那我们该怎么办?如果一定要推行,我希望有合理的安置政策。」

他认为,与其对劏房的环境进行规管,特区政府不如规管劏房的租金,「我现在居住的单位环境虽然不太好,但租金却要4,800元一个月,加上水电费要6,000多元一个月,我觉得这样的租金对应这样的环境,明显是不合理的。」

指屯门过渡屋实在太远

极度逼仄的居住环境曾让谢先生一度想过搬离,「其实之前有申请到屯门的过渡性房屋,但去现场看了,觉得地点实在太远,如果搬入,我要转工,女儿也要转校,综合考虑过后,还是决定维持现状。」

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副主席施丽珊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,劏房登记制度能够取缔劣质劏房,保障劏房居民的居住环境,「但在推行之前,必须要有安置政策,如果没有安置政策,只是单纯取缔,那我觉得会令到很多人无处安身。」

她建议安置政策可参考拆迁的安置安排,「简约公屋和过渡性房屋的申请条件都建议进一步放宽,相当一部分居住在『棺材房』的住户都是单身人士,愿意搬去简约公屋和过渡性房屋,但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,未符资格申请。」 ◆香港文汇报记者 郭倩